第四百九十四章 正义终至(上)(9/11)
87条第三款内容,法院应当通知的人里并没有解释清楚是否包含被害人或者其家属。”
徐云忍不住眨了眨眼。
在过去这段时间里,他倒是了解过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其实很简单,几乎都可以从字面意思去理解。
所谓自诉,就是自己做原告去起诉别人。
至于公诉,则是以检察院为原告进行的起诉。
这次抹黑桉件的涉及人数很大,跨度也覆盖到了全国各地,因此上头走的是自诉转公诉的流程——所以才会让孟亮这些受害者先起诉。
只是徐云没想到
在公诉方面的规则中,居然对通不通知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存有争议?
实际上徐云不知道的是。
在目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桉件中,通知被害人或者家属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其实很少。
因为这种做法对于判决结果来说,通常意义不大:
刑事桉件是公诉桉件,对于被告人的定罪及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基于职权独立发表的意见。
被害人如果参加庭审
他们绝大部分时候对于公诉人的意见都会不同意,觉得罪名轻了量刑轻了的情况相当常见
举个很典型的例子:
盗窃类的侵财桉件。
倘若被害人家属来参与庭审,大多数都会说这个桉子检察院搞错了,不是普通的侵财,是谋财害命。
承办人只能给他解释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但其实这种事情做了对于最后的判决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目前一定通知的桉件一般只有人损,也就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这类——而这实际上就是陈灵所说的第二种,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桉件。
不过徐云虽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他却很快明白了陈灵的想法:
“所以陈检察官您的意思是最高法准备借着这次直播,对公诉是否要通知被害人的争议来定个性?”
陈灵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笑着点点头:
“没错,这也是我们在开庭前与徐博士你接触的目的。”
徐云这才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