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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 爆炸案(4/4)

逃避站内的抽水,就会在此短暂停靠上人。案件发生在8年前,当时车站是默许这种状况的。「此案因此迅速得到了省厅的重视,认为是针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的爆炸案,并组织了精干力量进行侦破」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主要是两部分。

    「首先是受害人方面,受害人曾国庆是附近的修车店的店主,当晚修车至深夜,凌晨四点多钟,骑摩托车回家,接触到了该爆炸物。如果不是曾某提前触发,等到早上五六点钟,就会有人开始在此处等待上车了。曾国庆当场死亡,左臂被炸飞,右眼球炸掉,全身多处炸伤。」

    「其次是爆炸物方面。爆炸物为黑色火药构成,以

    电褥的阴丝去塑料皮,长约1厘米……四节五号南孚电池串联,节点有锡焊的痕迹,应当是通过电阻丝发热引爆」爆炸物以扇形分布,最远在爆心20米处可见,带骨人体组织最远距离炸心18米,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和衣服碎片,路面没有明显炸痕。」

    江远一边听,一边看着民警背后PPT上的照片。

    现场的环境可谓惨烈,但时隔八年,即使是以他的技能树,都很难找到一个突破的路径来。

    「证物和照片应该都在吧。从头撸起吧。」江远听完了案情介绍,啥意见都没说。按道理,案情分析会,总要有点分析,有点侦破思路的,但从江远的角度来说,他真的是一点分析都没有,一点思路也都没有。

    黄强民却很高兴的样子,嘴角翘成66.6度的标准,并向旁边的曲安县局的副局长等人夸耀道:「江远就是这样,闷声不响的搞案子,有时候看一会照片,啪的一声,就把案子给破了。」

    副局长等人立即配合的恭维道:「那太厉害了。」

    「宁台江远,名不虚传!」

    「凶焰滔滔!」

    江远默默抬头看向黄强民,突然就有一种工程师看销售的赶脚——咱其实可以吹的更收敛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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