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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都是苏智峰自己弄的,我就随便说了说!(2/3)

志向再次沉默了,他猛然间发现,自己当初这么设计的时候好像确实没有考虑诈骗方面的问题。要不怎么说民事律师胆子大呢。沉默了好一会,赵志向才开口道:“但是你们不能口头传唤我,现在不符合口头传唤的程序。”他现在心里很乱,所以只想着赶紧出去然后好好把这个事过一遍,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那民警闻言直接朝着里面喊道:“传唤证好了没啊?”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和你在这里扯皮,真以为我喜欢辩论啊。警察只负责抓人和找证据,辩论那是检察官的事。里面有个警察拿着传唤证跑出来道:“好了好了,领导刚刚签完字我就拿过来了。”刚刚辩论的警察老宋随即把传唤证递了过去:“赵志向,你因涉嫌诈骗,现在被我局依法传唤,这是传唤证,请你在签字吧。”你不是要传唤证嘛,我这就给你。赵志向沉默着接过了那份还有点温度的传唤证,整个人都在抖。他是律师,他还有美好的未来,他不想坐牢。而正因为他是律师,所以他更清楚,当公安机关把这个书面的传唤证拿出来后,基本上意味着没戏了。颤抖着手,赵志向在传唤证上签了字,随即被民警直接带进了办案区,马上就要开始讯问。这案子办的真舒服啊,你看看,人自己就送上门来了。接下来再把那个叫什么高浩川的传唤了,这案子就妥了。五百多万的诈骗金额,虽然感觉上好像这只是债务,好像没那么严重,但这是因为周云介入的早。周云要是介入的晚点,基本上可以说赵老师这辈子就被这笔债给压死了。后面会怎么办,简单,因为她是事业单位的,所以法院很可能会给她留下一部分生活费,然后把剩下的每月工资全部扣除。生活费会给留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要留下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举个例子,最高法23年的一个案子,十三太保省的。法院给那个被执行人每个月留了六百块的钱。被执行人认为留的太少了,无法维持其日常生活。一路申诉到了最高法,最高法认为这个钱没有问题,已经体现了法律的善意。所以大家就能看出来,连江苏这种经济发达省份都只会留几百块,其他省份就更少了。说句难听的话,这个钱只够让你活着,其他的就不用想了。一个月扣个几千块,得猴年马月才能把这几百万的债务扣完。而且如果不是周云插手,那银行的抵押款也得赵老师还,那又是两百多万。银行如果不是周云,肯定会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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