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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我走之前,要带上郑森一起走(3/5)

    林道一句话,就让郑芝龙心头一紧“你儿子呢?”

    他在澳镜的时候曾经受洗,教名尼古拉斯.加斯巴德。

    后来成了集团老大,而老大在闽南话里叫一官。

    通常都称他为郑一官,知晓他教名尼古拉斯的,真心是不多。

    至于说他儿子。

    郑芝龙急忙招呼一众儿子们上前。

    “大帅,这是犬子郑渡,郑恩,郑荫,郑袭,郑世默~”

    林道看着他,似笑非笑。

    “大帅见谅。”郑芝龙知道他的意思,赶忙解释“长子郑森去往大员办事,未曾想偶感风寒,一时之间没能赶回来。”

    “聚宝楼里有卖治疗风寒的药。”

    林道毫不客气的开口“寻快船去接郑森,我出发之前要见着他。”

    “是是~”

    郑芝龙额头冒汗,连连应声。

    他是超级海商与海盗的结合体,麾下船只数千,人马数以十万计。

    许多人看来,无需如此卑躬屈膝,大不了跑出海就是。

    可这里是崇祯时空,不是几百年后。

    海外皆是蛮荒之地,心怀故土的人,有几个是愿意永世背井离乡的?

    而且对于这些海商们来说,陆上才是真正的根基。

    没有了陆上的货源,哪里还有海贸生意。

    没有生意就没有银子,没有银子就养不了庞大的船队集团。

    跑海的人,哪有什么忠诚可言。

    有银子就有忠诚,没银子你是谁?

    郑芝龙非常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表现的极为诚恳。

    “大帅~~”

    郑芝龙示意自己带来的众多礼物“都是些俗物,还请大帅笑纳。”

    “好。”

    看着眼前众多的金银,林道满意颔首“我很喜欢。”

    他是真的喜欢。

    最近现代世界里的金价飞涨,而且金子出手容易,的确是他最喜欢的东西。

    庞大的队伍,一路来到了郑芝龙位于晋江安海镇的豪华府邸。

    步入这座占地一百多亩的超大型府邸,林道随口一句“做海贸,果然是赚钱。”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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