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耳贼的小伙伴(3/4)
前任去找曹操的时候还真就在雒阳乐坊定了包间,而且前任确实在乐坊住了一年——坐牢的时候去赚钱赎罪,天天给乐人编草鞋,刘氏草鞋都快成雒阳乐坊的纪念品土特产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刘元起不愿让刘备的母亲伤心,也不愿影响涿县刘家的名声,所以回来以后没提过刘备打劫商旅吃牢饭的事儿,只说他住进了乐坊。
这年头车马很慢,远在幽州,想知道雒阳的事儿,可真就不容易。
衙门中人有公文传递,勉强还能知道点消息,而普通百姓却着实是两眼一抹黑。
“哪有什么花魁,那是个误会。”
刘备摆了摆手,换了个话题:“真要说大事,我在雒阳倒是放了把火,还因此落罪受了通缉,但那是为了拯救数万流民……”
……
就和过年回老家吹牛逼一样,在外面送外卖,可以说成‘掌控无数人的饭碗’;
当保安,也可以说成‘执掌地方门户’。
而刘备……
打劫商旅自然是在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火烧粮铺自然是为了拯救流民,劫掠离狐士族是为了取粮赈灾。
甭管之前是不是为了这些,反正出刘备口中,入简雍耳中的就是这样。
吹得简雍一愣一愣的,连连赞叹:“大兄竟做得如此侠义之事,恨未与兄同去!”
唯有被卢植逐出门墙不太好吹,所以刘备感叹着:“毕竟是做了不法之事,卢师刚直,自然不能包庇我……唉,卢师眼下官拜尚书,我一罪人,自不可再称卢门弟子,免得污了卢师的官声。”
“大兄果然高义!”
简雍递上了一樽酒:“说起来,雍这两年也做了不少游侠之事,却无大兄这般仁义之心。如今雍还在为一小事苦恼……”
“义无高低,事也无大小,你且说说。”
刘备正好说得口干舌燥,端着酒一饮而尽。
其实,相比之下,简雍这两年做的事,反倒称得上个侠字。
他与一些涿县少年组建了个游侠儿团伙,也就是有活力的小型社会组织,简称黑帮。
平日里帮县内商人解决些麻烦,比如驱逐县内盗贼,索回被盗之物,追讨烂账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