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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进城 遇吕公(2/5)

,说不定是什么隐士高人。

    咱们啊,得罪不起,还是敬而远之吧。”

    “要我说,他就是个妖孽,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妖孽。

    说不定就是个豹子精。

    要不然怎么能让那墨豹如此驯服?

    你们看,那墨豹一直警戒在那怪人旁边,只是对着别人龇牙咧嘴。

    被那怪人呵斥两句就收起凶容,也不咬人,颇有灵性,真是奇了怪了。”

    陈宏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只是一路朝着城门口走去。

    到了城门口,几个士兵拦下陈宏,索要路引查看。

    可陈宏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好在陈宏用夹杂了精神力的语言和他们交流,总算稍微搞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了。

    看着其他人手中的“验”“传”“符”等身份凭证,陈宏顿时明白了。

    这是商鞅搞的那套路引制度。

    秦朝实行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居民若需离开居住地百里之外,必须持有官府发放的“验”“传”“符”等身份凭证(统称“路引”)。

    这些证件用于证明个人身份、户籍和出行合法性,无路引者被视为“黑户”,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处罚。

    如杖刑、监禁甚至死刑。

    当年商鞅就是因为未携带“验”被旅馆拒宿,被自己发明的制度卡住了。

    当发现陈宏没有路引之后,城门口的所有士兵顿时紧张起来。

    纷纷持起长长的戈矛,对准陈宏。

    按照秦律法,不是本地人,没有黄籍,外来的普通民众没有路引,会处以“黥为城旦”(脸上刺字并服筑城苦役)。

    而要是查出是逃亡奴婢或罪犯就更惨了,直接处决,悬首示众以儆效尤。

    要不是看陈宏是个奇人异士,这些士兵早将陈宏拿下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将陈宏团团包围,一脸警惕地看着他,随时准备发起进攻。

    因为按照秦律,城门口的士兵(门卒)若未严格查验路引,或渎职放行无证者,将按《效律》规定受罚。

    如“赀二甲”(罚两副铠甲价值的财货)或“耐为隶臣”(剃发为奴)。

    士兵要是敢放过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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