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4/5)
沈青云却平静的说道:“更何况,如果我不这么做,我怕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做噩梦。”
这是他的心里话。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沈青云觉得自己没法面对国徽、警徽,没法说自己是个警察。
“好。”
赵东民想了想说道:“我会把这件事拿到政法委党委会上讨论,并且跟市公安局那边沟通,也会把案子的情况对省政法委进行汇报,请求他们联络最高法和最高检。”
事已至此,既然要做,那自然就得做到尽善尽美。
而且赵东民也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做点什么。
不仅仅因为沈青云是省政法委书记沈振山的儿子,更因为自己是齐城政法委书记,是齐城市委常委。
为官一任,总归要为老百姓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啊!
………………
离开市政法委的时候,沈青云的脚步很轻松,他的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弧度。
事实上,他很早就有这样的想法了,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如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多了。
“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在沈青云的记忆里,以后会变成一个充满恶意的梗。
但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那些熊孩子所做的事情,确实让人很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想想看,一个十岁男孩虐杀了一个六岁女孩,他却根本不用接受任何惩罚,只需要去少管所蹲几年之后,出来之后照旧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
可那个被害死的孩子呢?
她也是未成年,她的公道谁替她主持?
她的父母家人一辈子的伤痛,谁来弥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假,但最起码也要明确,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未成年人,都不应该受保护。
这就是沈青云的想法!
不要用什么年少无知,给孩子一个机会作为借口,错就是错,不管多大年纪,既然犯了错,那就要接受惩罚。
想到这里,沈青云回到车上之后,拿出电话拨通了叶霓裳的手机。
“哟,青云你这是知道我要调到央视了,所以来给我道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