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强尼(3/4)
工在石头上捶打衣服的声音、小孩的嬉戏声、争吵声。“她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罗恩。被赶出家门时,她已大腹便便。她搬到人行道居民的聚集区,位于对面的克劳德福市场区,穿上寡居的白纱丽,假装她有丈夫而丈夫已死。她不得不如此,不得不连婚都没结,就当一辈子的寡妇。她在人行道上只有一小块地方,一个用塑料板和两根竿子搭起的简陋小屋。塑料板一端固定在墙上,一块招牌的下面。你知道吗?那块招牌破烂不堪,墙上只剩下两张海报的两小块。一边是电影海报的一小块,上面写着‘强尼’这个名字。在旁边,有另一张较为显眼的雪茄广告海报。对,你猜到了,上头只有‘雪茄’这两个字比较明显。”“这就是你名字的由来?强尼.雪茄?”罗恩微笑。“是,怎么样?”“我喜欢,很有个性。”强尼大笑,这个名字确实很怪。“你知道的,她被父母赶出家门,而我父亲抛弃了她,所以她死也不愿用那两个姓给我取名字。她在人行道上使劲生下我时,一直盯着‘强尼’、‘雪茄’那两个词,她把那当作一个征兆,她是个非常、非常顽固的女人。”“好名字,很适合你。”罗恩拍拍他壮硕的肩头。“还好不是通便剂之类的广告!”强尼张大嘴巴,吐沫横飞。“后来呢?”罗恩大笑。“后来她死了。”强尼叹气。“抱歉.”“不,不用这样。她是个很伟大的人,小时候一定要我受教育。八岁时我就给贫民窟所有商行做文书工作,给每个纳税人报税。我本可以在贫民窟过着优裕的生活,受人尊敬,然后在十五六岁或二十岁结婚。我能给她很好的生活,但她死了,死在一个喝醉酒的混球手里。那人在某天晚上闯进我们的小屋,他撕扯她的衣服,她反抗。他掐死了她,接着逃了。我记得那人的样子,只是我太小,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我痛恨自己无能为力的样子,我不再读书,开始找人打架。一开始总是输,慢慢的能打赢一两次,再后来贫民窟没人是我的对手。十四岁那年我把那个酒鬼杀了,他有老婆也有孩子,她们惊惧的看着鲜血淋淋的我。我朝她们迈动步子,但有一只大手搭在我的肩膀。是哈德汗,他让我跟他走。我又开始读书写字,这次换他教我。除了这些,还有打架的技巧、杀人的技巧。你知道吧?哈德汗以前也留着漂亮的胡子,南孟买最漂亮的胡子。”他转身面对罗恩,眼眶里泛着他忍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