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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死不瞑目(回忆)(3/5)

分辨出死者是一名容貌较好的年轻女性。

    宋义明将头颅带回去之后,和已经拼凑的碎尸进行了切口比较,发现基本吻合,可以确定该头颅就是五六碎尸案死者的。

    而在案发之后,吴永成和三大队就没有闲着,他们整理了全市的失踪人口报案记录,但始终没有找到相匹配的失踪人员。

    直到五月十号头颅被发现后,根据死者的年龄和身高体重,将目标锁定在了宏城大学。

    之所以锁定宏大,是因为目前发现尸块的十一个地点,有至少七成都离宏大较近。

    像华和路、宏起路,更是一个在宏大西侧,一个在北侧,直线距离不超过一百米。

    经过学校的调查了解,很快就锁定了一个高度可疑的目标。

    宏大会计学院,九六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年仅十九岁的陆小霜。

    根据陆小霜的室友反映,陆小霜于五月三号,也就是周五,下午上完课后就离开了学校,至今未归。

    吴永成迅速调取了这个陆小霜的户籍资料,发现她父母都是知青,远在大西北,她在宏城是借住在亲戚家的。

    当即赶往陆家了解情况,得知陆小霜自从上大学后平时就很少回来,业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外面打工挣钱。

    她的亲二叔甚至还当着警察的说自己这个侄女忘恩负义,在外面赚了钱也不知道孝敬他们长辈。

    但随着对陆小霜的调查深入,三大队才了解到,陆小霜之所以把业余时间全部用来打工,是为了给自己挣学费。

    她的同学说陆小霜平时为人非常节俭,常年咸菜馒头,几乎很少看到她吃肉菜。

    由于长时间的打工,导致陆小霜和同学及室友的熟悉程度很低,几乎所有人对她的性格评价都是:内向、孤僻、不爱说话、不合群。

    俨然就是一个失踪了也没人会过多关心和留意的存在。

    由于陆小霜父母所在的大西北条件落后,陆家人表示没有电话,平时陆小霜和父母的交流主要通过写信。

    因此为了快速确认死者身份,认尸的义务就落在了学校头上。

    校方安排了一名任课老师和陆小霜的两名舍友来认尸,其中一人便是睡在陆小霜上铺的莫优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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