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直接自爆了(4/5)
,就他这种心理素质,晾一晾反而更好。
审讯就跟厨子做菜一样,心理素质差的,小火慢炖,煎一煎,熬一熬。
而那种心理素质强的硬菜,就得大火爆炒,下猛料,才能熟得快。
郑天蓝绝对是个软柿子,周奕对他完全不担心。
现在最大的问题反倒是两具尸体在身份上的确认,由于尸体死亡超过一个月了,腐烂程度严重,无法从外观上分辨相貌,现在只是根据调查情况推测是郑光明和白秀秀,并不能像李有强的尸体一样,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死者的身份。
他担心,黄艳丽会咬死不承认,不管三七二十一,打死不承认。
李有强死了,付大庆尚未落网,警方其实没有任何实证来证明是她买凶杀了郑光明。
郑天蓝或许是个突破口,但仅仅只是他的口供,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
而周奕怕的,是黄艳丽咬死不认罪,会把这起案件无限期地往后拖。
所以他让夏宇去落实几件事。
第一,查郑光明的就医记录,优先是血型。在没有DNA的情况下,ABO系统血型是排查部分可能性的重要方法。
然后再看郑光明有没有动过什么手术,手术是会留下痕迹的,像李有强那样。
唐文莉那边因为时间有限,尸检不全面,如果有明确针对性,可以作为重点方向检验确认。
第二,查郑光明和白秀秀的出入境记录。
签证基本上很难查到,因为这个信息掌握在大使馆手里,一旦涉外,那事情就极度复杂了。
所以可以查出入境记录,如果郑光明没有出境记录,就可以证明他没有出国的事实。
第三,查郑光明一家子的个人账户流水,看是否有过大额取现的记录。
买凶杀人,是要给钱的,而且这种情况只可能是给现金,毕竟没人蠢到走银行转账。
那就只能查取现记录了,因为大额现金的流动都是有迹可查的。
哪怕你说这几万块钱花了,那也有花掉的场景和对象,也能去查证。
你完全无法解释,并不意味着你就赢了,当双方都没有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事实逻辑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