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普罗米修斯和上帝(2/6)
余切都已经成为华人世界的”普罗米修斯“了!
华记者在《世界日报》中形容余切:“自然界一直都有火焰,但没有普罗米修斯盗来圣火,人间就像是没有火焰一样。神明并不愿意把这一种力量给予我们。他们自有办法保持联系。我看到相关资料显示,岛内的权势人物一直能接触到内地的资讯,他们了解自己的亲族情况,他们甚至能派出便衣前往港地购买全套《潜伏》——那是一本描写如何击败他们的特工,将之批判得体无完肤,照此所论,看书的人应当罪该万死!然而,他们看的津津有味。“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在众神无暇顾及的时候,那流逝的时间,已经是人间不可逾越的永远。足足有六十万被带往岛内的倒霉蛋,他们终生不得和自己的故土相见。“
”直到年轻的普罗米修斯决定背叛众神,为人间盗来永不能再熄灭的圣火,并决心忍受被鹰鹫啄食肌体之苦。还好,这一次连鹰鹫也不愿伤害这位年轻的神明。他们变成了欢唱的白鸽,托举起普罗米修斯。“
华记者留下了英国诗人拜伦于19世纪所写下的诗歌: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
人间所受的苦难
是种种可悲的实情!
并不应该为诸神蔑视、不睬;
但你的悲悯得到什么报酬?
是默默的痛楚,凝聚心头?
是面对着岩石、饿鹰和枷锁?
是因骄傲而面临的痛苦?
幸运的是,这一次你得到的是奖牌和赞誉!世人都为你歌唱!”
这不是歪诗嘛!
一个德国人,改编了英国人的诗句。
拜伦是个英国贵族,后来为了希腊人民的解放而斗争,最后身死道消。希腊为其举行国葬,使得他成为最受希腊人尊重的外国人之一。
考虑到余切目前正因写出《2666》成为拉美世界的东方佐罗,华记者这一番形容,竟然还有些恰如其分,他是用了些心思的!
余切看到华记者这篇文章大吃一惊——真是小看天下英雄。
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这篇文章写的不错。
就是“普罗米修斯”或者是“上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