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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旁听(1/4)

    鲜卑人本来是游牧民族,权力结构是部落酋长制。



    酋长制特点是嫡长子继承权力。



    也就是:无论是家庭、家族,还是部落、部落联盟,最高权力由正妻所生嫡长子继承。



    嫡长子继承权力后,叔辈中的成年者可以自立门户(小部落、家族分支)。



    但小部落、家族分支必须奉侄子辈的新酋长或族长为主。



    否则视为背叛。



    鲜卑人入主中原,定居,成立国家,成为国家统治者后,他们的官僚制度也与时俱进。



    官僚分武官、文官。



    鲜卑人的武官制度还好说,原本有框架基础,慢慢改进、发展,问题不大。



    但文官制度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他们主要参考晋朝汉人文官制度,又加入了自己的发挥。



    中央层面,北魏实行三省制,即中书省起草政令、门下省审查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



    不过,北魏创造性地搞出了一套四方尚书制度。即设立东部尚书、西部尚书、南部尚书、北部尚书。



    这与后世设立的“华东局、华南局、西南局、西北局、华北局、东北局”等等,有些类似。



    反正,北魏从成立到覆灭,140多年里,文官体制改革一直没停过。



    文成帝拓跋濬时期,北魏进入相对和平时代。



    这时的军事制度,与南方的宋国差不多。



    按规制,大司马是最高军事长官,都督全国诸军事。



    作战时,则任命“大将军”行使最高军事指挥权。



    ——这是一品。



    大司马之下,是几类重号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等。



    ——这是二品。



    以上只是制度规定。



    而真实现状是:无论是一品大司马、大将军,还是二品重号将军,都没必要满编满岗。



    一来是大伙都不够资格;二来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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