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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9章 商朝的官职体系(2/3)

  车正:掌王车。

    5 军事官

    师长:军队以师为编制,师长是高级武官。

    亚服:统帅军队,有亚、多亚、大亚之分,具体职务与等级区别不详。

    射:统帅弓箭手。

    犬:负责商王的田猎。

    戍:防守边疆镇守边地之官。

    6 其他官职

    太师、少师:通晓音律的乐师,如师延曾为纣王作“靡靡之乐”。

    小臣:地位不同的各种小臣,如伊尹称作伊小臣,地位较高;而小耤臣(掌管奴隶耕籍)、马小臣(管理养马)等地位则较低。

    三、外服官

    外服官主要是地方行政长官和基层官吏,包括侯、伯、甸、男、卫等。

    侯:分封的诸侯,由王室命令从事征伐、报告军情、捕获和进献敌俘、贡纳物产等。

    伯:地位稍次于侯,有些方国的首领也有被封为伯的。

    甸:同“田”,为王朝“治田入谷”,任务是为商王朝提供粮食。

    男:同“任”,大多从事王室杂务,地位较低。

    卫:以为商王守卫地方为职。

    此外,还有邦伯等官职,他们在甲骨文中有“某方伯”、“某伯”之称,独立性较强,有的还是一方诸侯的首领或盟主。

    四、官职特点

    神权观念浓厚:商朝统治者“尚鬼”、“尊神”,神职人员在官职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卜、巫、史、祝等官员。

    官职分工不够明确:由于商朝处于奴隶制社会的早期阶段,官职分工相对不够明确,“官事可摄”现象较为普遍。

    选官制度维系宗族血缘:商朝的选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维系着宗族血缘习惯,典型的任人唯亲政治。

    五、结语

    商朝的官职体系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特点,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体系。

    虽然由于历史资料的匮乏,我们对商朝官职体系的具体细节了解有限,但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可以窥见商朝官职体系的大致轮廓和主要特点。

    这些官职的设置和运作,不仅反映了商朝的政治体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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