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杀人犯”的妈妈(16)(3/6)
回到村子以后,许星薇先把自行车还了回去,文遥走在中间,一只手牵着妈妈,一只手牵着哥哥,一家三口慢悠悠地朝家里走去。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下来,文遥越来越黏妈妈了,她喜欢拉着妈妈的手,喜欢妈妈的怀抱,喜欢妈妈含笑的眼睛,喜欢妈妈温柔的声音。
还没等走到家门口,许星薇突然敏锐地察觉到了一道明显的、带着恶意的目光。
她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十来岁的女人站在树下,女人应该是刚从地里出来,一头蓬乱的头发,皮肤粗糙而红润,袖子和裤脚都挽着,身上溅了很多泥点子,肩上还扛着锄头。
许星薇略一回忆,这个女人名叫王春花,是文家老二的媳妇儿,也就是她的妯娌,性格很泼赖,心眼很小,没分家之前,她就经常找各种理由跟原身吵架。
跟勤快老实的文满正比起来,文家这个老二就是个整天无所事事的混子,跟他的名字“文满勤”一点都不搭,他平时就喜欢在村子里瞎晃悠,偶尔还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被人抓住打了好几次,就是死性不改。
而且他还很不爱干净,在许星薇的记忆里,他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像是许久未曾仔细梳理,发丝间还夹杂着泥土和草屑,稍微离得近一些,就能闻见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息。
他脸上的皮肤被岁月和风霜雕刻得沟壑纵横,胡须也是参差不齐,有的长,有的短,仿佛从未有过修剪的念头,衣服更是破旧不堪,沾满了泥土和污渍,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还有那双磨破了边的布鞋,走起路来拖拖拉拉。
文满勤是个懒散且好逸恶劳的人,总是喜欢在村头的树荫下打盹,或是在田埂上晒太阳,现在干活都是要挣工分的,但他对于农活总是敷衍了事,能偷懒就偷懒,能少干就少干。
以前文家的农活基本都是文家老大和文满正在干,文满勤是能混则混,后来文满正跟家里决裂,分家之后,文满勤还是能偷懒就偷懒,他媳妇儿王春花只能顶上去,所以他们负责的田地总是长得不如别人家的茂盛,收成也是勉强能维持生计。
王春花的目光落在许星薇的身上,眼睛微微眯起,瞳孔深处闪烁着幽暗的光芒,仿佛暗藏着无尽的怒火和不满。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