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5章 综艺的版权问题(2/3)
听完李舜的解释,郑东瀚两人更觉得有些迷糊了。这时周大卫弱弱的问道:”既然国内认定综艺节目模式没有着作权,那为什么我记得央妈,曾经还会耗费巨资从国外购买引进呢?“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李舜微笑着继续解释道:”央妈所说的,有关从国外巨资引进的“综艺节目模式”。其实不但包含我们所谈的着作权意义上的“节目模式”,还包含很多版权元素。
更确切的说,国内引进的不仅仅是“节目模式”,而是“综艺节目制作剧本”。而这,正是不同语境、不同行业产生误会和分歧的根源。
事实上,一份典型的“综艺节目模式”销售合同(其实,更确切的说,是许可合同),包括销售方相关综艺节目的文字脚本、制作宝典、节目大纲、分镜头剧本。
同时会对购买方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后续服务。由此可见,所谓的“天价购买综艺节目模式”,实际上是“天价购买综艺节目剧本”,而剧本,并非模式,一般意义上毫无疑问具有着作权。“
这番解释下来,郑东瀚和周大卫这才真正理解综艺这行的大概情况。只是具体该怎么操作,两人还是一头雾水。而且听起来,想要策划好一档综艺节目,其难度不亚于是件系统工程。
最关键的是,目前两人手上并没有能独立制作综艺节目的团队。说了半天综艺的各种细节问题,可自己却没有制作综艺的能力,这就相当于入宝山而空手回。
看出两人心有不甘的神情,李舜也不再卖关子,笑着说道:’你们要做的,就是先申请一家荷兰的公司。然后我会帮你们,先策划两档综艺节目。
到时,你们只需按照两档综艺的具体剧本,找电视台来合作一起开拍就行。这个我建议是和亚视合作,具体怎么合作,我会联系亚视的林先生的。
一旦节目获得成功,你们就可以向国内,以及其他国家的电视台兜售这个综艺的版权了。有了盈利,也就有了在这行深耕下去的信心。到时你们就可以组建自己的创作团队了。“
说到这里,李舜心里也是一阵的郁闷。自己大费周章弄一个荷兰公司的壳子,也真的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