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那一晚,他喝了很多酒。(3/5)
:“实习记者能月入50万吗?”
这个女人他认识。
正是他女朋友,准确的说是前女友,就算京九市的工资再高,一个记者一个月也拿不了50万吧,更何况是实习记者,也就说这个女人实际上也是吹逼的。
还没他混的好,工资甚至都没他在医院的时候高。
是的。
他骗了苟医生,他并没有杀那个女人,他虽然是因为犯了事逃到破罐子市的,但手里并没有沾染过人命,他也不想亲手杀人。
他也没有将这个女人塞进河里。
那一天黄昏。
在这个女人头也不回的离开破罐子市后,他只是和小孩子一般,将车扔进了河里,然后坐在夜色的河岸上,点燃一根烟默默的看着那辆自己渴求许久的汽车就这样一点点在河面上消失不见。
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彻底放下了。
很久以前,她每次下雨都会埋怨,如果有辆汽车的话,就可以像别人一样不用淋雨了,为什么她闺蜜的男朋友都有车,就她没有。
从那以后,他一直想买一辆车。
那一晚,他喝了很多酒。
但这些话他没跟苟医生说,实在过于幼稚了,说出来有些过于丢人。
他骗了苟医生。
随后他看了眼腕表,腕表上是刘晓花给他发来的消息。
大致内容是让他尽最大可能找到一个手背上带有梅花纹身的人,如果他可以找到,她愿意和他吃一段饭重新认识一下,说不定可以复合。
看得出来刘晓花应该很着急。
上次刘晓花来破罐子市,走之前他说一起吃顿饭,对方说吃不惯这种小地方的饭。
现在为了找个人都要屈身吃这种小地方的饭了。
“呵。”
黑医轻笑着,从一旁拿起了一卷绷带,将苟医生手背上的那个梅花纹身严严实实的包裹了起来。
至此——
他和苟医生的伤势都已经包扎好了,但苟医生因失血已经陷入了昏迷,剩下的就只能靠苟医生的制止力了,他伤的没有苟医生那么重,对方的主要上刑目标是苟医生。
这就是当小弟的好处。
有刀大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