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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官僚系统(上)(4/4)

依据。郡中正大搜群族,定下门第,记录在案,送交左民曹。谱牒一式三份,正本上交汴梁秘阁保存,一份副本留于左民曹,另一份副本送给吏部曹,授官审核时需要用到。枣嵩仔细看完之后,觉得没有问题,便喊来主谱令史,道:“你带人誊抄两份。”“是。”主谱令史躬身应道。“写完后仔细检查,不得有错漏。”枣嵩又叮嘱道。“是。”挥了挥手,让令史退下后,枣嵩又拿起籍簿看了起来。谱牒、籍簿都是用黄纸写的,故也被称为“黄册”——即便后来开始用白纸书写,这个习惯称呼还是延续了下去。枣嵩的手指在籍簿上一行行划来划去。第一行:“陈留郡雍丘县两河乡吉桥里户人张不得、妻李氏。”第二行:“不得大女招弟,年七岁。”第三行:“不得子根儿,年四岁。”第四行:“……”枣嵩连翻了数十页,不是为了看记录得对不对——他又没实地调查,哪知道对不对?他只是检查记录格式规范不规范罢了。自魏以来,籍簿上哪一行、哪一栏写什么,都有定规,哪怕是瞎写的,你也得按规定写。梁国十郡之中,枣嵩估摸着只有陈、新蔡、南顿、濮阳四郡的籍簿最真,梁、汝南、陈留三郡的就没那么真了,虽然梁公极其重视这件事。至于大河以北的汲、魏、顿丘三郡,因为人手不足,清查不够,目前沿用的还是石勒时代的籍簿——整体比较假,大概只有分田宅的兵士记录相对准确了。“梁公太较真了,人手又不够,唉!”枣嵩将籍簿扔在一边,叹道。大晋朝的时候,籍簿早就是一个笑话了,可能就谱牒比较靠谱。梁公清查户口,很显然不打算任由士族豪强间接征税,而是直接征收,野心太大了。枣嵩甚至怀疑,将来还会不会记录谱牒。没有谱牒,九品官人法的选官制度就执行不下去,毕竟没依据了啊。应该不至于吧?枣嵩可是听说,胡人都会给士族定品,他们都没放弃,梁公会放弃么?仔细想来,他应该是想开辟更多的选官渠道,抵消九品官人法的部分影响力。管他呢!枣嵩揉了揉眼睛。在梁国十郡的范围内,士人没那么大的本事,压根反对不了梁公的律令。也就他现在需要大量士族豪强子弟为他当官作吏,才着意拉拢罢了——譬如这清查户口,就需要海量的官佐以及临时动员起来的吏员去做,首要前提就是会读写,会公文格式。休息完后,枣嵩又拿起尉氏县的谱牒、籍簿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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