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胜子的另一面(4/5)
出来的人脉可比酒桌上挂着假笑,虚飘飘的塑料姐妹情靠谱的多。运动是社交生活的一张很好用的名片。高尔夫什么的有点不接地气,“从小擅长打高尔夫”这话在报纸上读起来总听起来有点傲慢。而且太老成了。媒体印象里总和穿着Polo衫叼着雪茄的老头子挂钩,无法发挥出胜子的外貌优势,对场地的要求也高。打网球就很不错。够青春,也有门槛。在公众名流中的流行程度其实不比高尔夫要低。而且兼具速度和优雅感。那些行云流水的对攻,那些凝固了力量和肢体美感的瞬间,紧张感和松驰感交相呼应……酒井太太认为,这便是古希腊美学里形容艺术作品里所追求的“对立式平衡”在运动场上的体现。很多网球球员都极爱艺术,大威廉姆斯、欧佩尔卡和沃尔夫这些名将都是参观各种艺术展的常客。而很多艺术家都喜欢在闲暇时打打网球。不止是艺术家。像是比尔盖茨啊,美国作家的代表人物,文青心中地位不低于维特根斯坦的北美文坛双璧之一的大福华啊(大卫·福斯特·华莱士),老友记里钱德勒的演员马修·派瑞……等等一大堆名人都是网球的忠实粉丝,而且很多人水平都非常不错。大福华和马修甚至都是曾经拿到过职业排名的选手,后者16岁时在整个加拿大本土青少年组选手中,最高排名到过本国第二。还在好莱坞的慈善名人赛中接住过一个费德勒时速138km/h的对攻球。并为此自得不已。会打网球,就和很多大佬有了共同的语言,这可比什么卖肉的“飞盘媛”“健身媛”高端的多。搞不好你随便打打球,聊聊天,就能从盖茨基金会里搞到一大笔钱开个画展。不开玩笑。很多人脉就是这样建立的。有些时候和大佬们维持人脉很难,但只要找对了方法,事情又会变得很简单。另外一个对文化名人来说,对职业生涯挺有助力的流行的运动是踢足球。足球毕竟是全世界的第一运动,也是最接地气的工人群体萌发出的运动,尤其是在欧洲。文化氛围扎根的极深。算是普遍的国民符号。几乎每个社区都一定会有自己的男女足球队,很多甚至是挂靠在本地第五、第六级别联赛下的半专业球队,从高中生到四五十岁的大妈都在踢。画家经常会去世界各地旅居,采风,开画展。“足球”是非常好的能把你和当地文化拉近到一起的纽带。画廊替你在报刊上烧了几十万美元写推广软文,打画展广告,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