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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擒贼先擒王(3/6)

绝赞之曰:

    男儿风骨女儿身。

    血溅红烛宣爱恨。

    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沾襟!

    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

    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相处愉快,十分投缘,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我匪性十足,大大咧咧。他生性乐观,不拘小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

    当然,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

    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

    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受骂惯了,从来也不记仇。

    现在,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迅速前插,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一个不留!

    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我们成了一群饿狼,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只顾着仓皇逃命。

    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

    战略上轻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

    我义父,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想试试秦铭将军这位好大哥的成色?还是想试探一下这把善于防守的钢刀是否同样善于进攻?

    反正他大手一挥,拨给了秦将军近两万人马。这可真有点用人不疑的做派!加上秦大哥手底下原先守城的兵将,全都听凭他一人调度指挥。并且让我来给他打下手。

    按道理来说,以我的军阶,给秦铭将军打下手都不配。但这也算抬举我吧。反正秦大哥与我相谈甚欢、相处融洽,也没人计较那些细枝末节。

    这位秦大哥虽然表面看上去马马虎虎,出发之前,他却已经暗中将我与南宫大将军的关系摸得一清二楚,知道我是南宫大将军的义子,本人因阵前当众斩杀敌军主帅,刚升任骑兵统领不久。

    仅仅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位秦大哥粗中有细,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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